交付购房定金不需要签合同,可以就定金条款约定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主体保持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等。
一、在付定金之前要注意什么
支付定金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法典中房屋定金协议书需要中介吗
房屋定金协议书,不一定需要中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房屋定金协议书是由双方当事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签订的,跟中介没有太大的关系,是可以不需要中介的,但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将定金交予对方,定金合同才成立生效,双方当事人可以让中介作为证人,见证定金合同的成立生效。
三、民法典定金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不是必须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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