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所送东西,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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