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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规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民法典修订扩大了预告登记的范围,不仅包括不动产买卖协议,还包括所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协议后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将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预告登记的范围是买卖房屋和其它不动产的协议,本次民法典修订将预告登记的范围从不动产买卖协议扩大到所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

(如不动产抵押协议等),均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条文,旨在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权属的明确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机构应当认真履行登记职责,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细则则是对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进行规范,包括登记申请的材料要求、登记流程、登记费用等方面的规定。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可以保护不动产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稳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修订,预告登记的范围已从仅限于不动产买卖协议扩大到包括所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如抵押协议等。当事人在签订相关协议时,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对该不动产的处分将不具备物权效力。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旨在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权属的明确性。登记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保护不动产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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