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的内容包括受伤经过、受伤部位和治疗情况。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受伤者信息、伤害情况、认定依据和申诉部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般伤害、伤残和死亡赔偿。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受伤经过怎么写?
申请工伤认定,受伤经过据实书写即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受伤人是谁,身份证号码,受伤时间,一般要写年月日时分。
②受伤地点,即在什么地方受的伤。
③受伤原因,即因为什么受伤的。
④受伤部位。(参照医院诊断证明)
⑤在哪个医院治疗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四、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结语
工伤认定申请,将受伤经过真实记录。包括受伤人身份、时间、地点,受伤原因,受伤部位和治疗医院等信息。申请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包括用人单位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受伤经过和诊断情况,认定依据,复议或诉讼程序和时间。不予认定决定书应明确不予认定依据和复议或诉讼程序。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般伤害赔偿,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涵盖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工资、补助费用和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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