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误工费是否应当支付。但根据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况,法院会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酌定其相应的误工损失。具体的误工赔偿规定将在下文说明。在一家个私企业上班,并订有劳动合同的退休返聘人员发生车祸事故,造成腿骨骨折,术后需要休养100多天,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这样的情况产生的问题是,保险公司与事主是否应补偿误工费。
退休返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二、具体法律依据为: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您和教育机构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