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是什么意思?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付同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

50%;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同等责任的处理:1、事故责任划分时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双方谁有保险谁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什么情况交通事故责任同等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十四)机动车溜车的;(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认定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机动车溜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5、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6、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7、机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