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流程具体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人民法院审判前申请免除刑事羁押,取保候审不是免除刑事责任,所以会留案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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