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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租?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可转租,但法律规定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转租将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同意可转租,未经同意可解除合同。民法典还涉及转租期间的毁损、解除合同、租赁期限等问题。房屋租赁需遵守相关法律条款,否则将承担责任,影响生活。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合同约定不可转租如果转租是否合法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上明确指出不能转租那么将不能转租,法律规定可以合法转租,但是必须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后租赁合同才会继续有效。否则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将会无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扩展资料:

《民法典》也指出转租期间的若干问题:

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屋租凭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触犯规定,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自己的生活都会有着不小的影响,不过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的当事人会忽视实际的情况,一旦发生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丧失,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了解。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明确禁止转租,则承租人不得转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转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民法典》还规定了转租期间的相关问题,如租赁物毁损、灭失可请求减租或解除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需出租人同意,否则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影响生活。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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