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赠与的房子再次买卖要交税的有以下几种:
1、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2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3、契税和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4、个人所得税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 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
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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