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不损害财产效用和价值以及不滥用权利的原则。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财产分割中,应照顾女方利益,比如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或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得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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