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的原因是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因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维持共同生活所引起的债务。即使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共享债务利益也应视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申请宣告失踪并从财产中支付债务。若符合宣告死亡条件,可申请宣告死亡并用遗产偿还债务。若不符合条件或不申请宣告,可向配偶或担保人讨债。财产代管人应妥善管理失踪人财产并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一、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的原因是什么

婚内一方欠债之所以是个人债务。是因为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债务人欠债人失踪要采取什么方法讨债

债务人欠债人失踪的,如果其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如果欠债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然后要求用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符合宣告失踪、死亡的条件,或者不想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的,则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配偶讨债;如果债务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讨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因为这些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然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从事的债务。对于债务人失踪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或死亡,并通过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来支付债务。财产代管人有责任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并支付其欠款和其他费用。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财产代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