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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强制加班,辞职是否有补偿?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单位强制加班辞职有补偿吗?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单位强制加班而辞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额与工作年限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强制加班不合法,可通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出规定可向上级反映、辞职或申请仲裁。若产生拖欠工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一、单位强制加班辞职有补偿吗

1、单位强制加班辞职有补偿。因为强制加班属于违法行为,由此导致的劳动者辞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与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有关,一般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强制加班如何处理

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或者辞职,再或者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种方法有利有弊,请你考虑好,妥善解决。

4、若产生拖欠工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结语

单位强制加班辞职有补偿,因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如遇拖欠工资纠纷,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好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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