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部分公共区域的能源费用,但是否需要额外收取公摊水电费,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物业费是业主为了维护和管理小区或楼宇的公共区域和设施而支付给物业服务公司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涵盖了小区的清洁、绿化、安保、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而公摊水电费则是指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如楼道照明、电梯运行、公共区域空调等所产生的费用。在实践中,一些物业服务合同会明确规定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这些公摊水电费用,业主无需再额外支付。但也有一些合同会规定物业费中不包含公摊水电费,或者只包含部分费用,业主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支付。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需要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其职责。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综上所述,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调整费用结构,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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