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况下洗钱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不知情洗钱不构成犯罪,因为洗钱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洗钱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或应知资金来源非法,且有意为之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即对资金的非法来源没有认识,那么就不满足故意的要求,因此不会构成洗钱罪,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无论涉及金额大小,只要行为人不知情,就不会被认定为洗钱罪,从而不会被判刑。
洗钱的概念及特征:
1、洗钱的定义: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交易或金融活动,将非法所得的资金或财产转化为看似合法来源的过程;
2、洗钱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隐藏非法资金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法律监管体系内合法化;
3、洗钱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走私、虚假交易、循环转账、使用地下银行等;
4、洗钱的阶段:通常分为置入阶段、分层阶段和整合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操作方式;
5、洗钱的监管: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法律法规,金融机构需执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控措施。
综上所述,只要行为人不知情,无论涉及金额大小,都不会被认定为洗钱罪,从而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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