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兰州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包括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和报销条件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包括人工流产、引产术等不同情况的报销金额。报销条件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报销材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审批表、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
法律分析
兰州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三)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
1. 人工流产报销210元,放环术报销200元;
2. 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3. 药费限额中的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4. 剖宫产报销450元;
5. 16周以内及以上引产仍分别报销100元和150元。
报销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指参保的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销材料
1、《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结语
兰州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可以帮助女性了解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标准和条件,以及所需提供的报销材料。报销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也有明确的金额和范围。此外,报销条件也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