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需及时通知医保机构并提供相关信息,为受伤职工提供工伤证明和预估医疗补助。职工需通知医保机构并接受医疗鉴定,治疗期内每三个月复检。工伤补助根据月工资计算,初期为60%,后期为80%。工伤事故包括工作途中、上下班途中及绕道时发生的事故,个人原因引发的事故不认定为工伤。严重事故需委托律师提起索赔诉讼,包括生理、心理伤害及生活质量下降等。
法律分析
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雇主需要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医疗保险机构,通知信的内容包括受伤职工的姓名,职务,居住地址,所属的医疗保险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工伤事故发生地点,日期,并附上职工的工资证明。同时,老板需要提供按日计算的预估医疗补助的证明。此外,雇主还需要向职工提供一份工伤证明,以便职工在去医院看病、去药店买药时不用预支费用。
一、如果雇主未执行上述程序,职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年之内通知医保机构
医生在出具工伤鉴定之后,将鉴定结果及所需要的治疗期限通知职工所属的医疗保险机构以及雇主。如果职工需要延长病假,则仍需医生出具证明。职工在康复之后,医生还需出具工伤事故结果书。
医疗保险机构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和医疗鉴定之后,会委托专职的工伤事故医生对受伤职工所需的治疗做出评估。对于严重工伤,职工在治疗期结束后的头两年内,需要每三个月接受工伤事故医生的复检,两年之后,每年复检一次。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当天的医疗费用完全由雇主负担。从7月开始,每日的工伤补助金从事故发生当天计算,直到职工复职为止。
二、工伤补助金额根据职工的月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在第1天到第28天的治疗期内,工伤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60%,日工伤补助金的上限是176.90欧元。从第29天起,工伤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80%,最高的不能超过235.87欧元。
职工在工作时间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事故统称为工伤事故,另外,以下几种情况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在居住地点到工作地点的途中发生的事故。居住地点指职工的固定居所,包括周末度假的第二寓所,或定期前往的地址。
——在工作地点到食堂或者餐厅路上发生的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绕道时发生的事故。例如:上班时顺便陪孩子上学,下班时买面包等,但仅限于完成生活所必需的事情。
相反,职工因个人原因引发的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前往其他公司面试,参加罢工,或在停薪留职或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发生的事故。
至于需要肇事者承责的严重事故,当事人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展开索赔诉讼,同时提出医学鉴定申请。索赔包括生理和心理伤害、生活质量下降、容貌损害等。
结语
工伤事故涉及诸多程序和权益保障,雇主需及时通知医保机构并提供必要证明,以确保受伤职工的医疗补助和工伤证明。职工应在两年内通知医保机构,并按医生指示接受治疗和复检。工伤补助金按月工资计算,且有上限。工伤事故范围包括工作途中和相关活动,但个人原因引发的事故除外。对于严重事故,应委托律师提起索赔诉讼,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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