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份证的办理机关是派出所并不是公安局。原则上来说,应该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身份证的受理机关)户籍科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公安局是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并不是受理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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