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要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同居并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且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年龄、自愿结婚和无配偶且无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为我国现在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一)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同居并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二)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三)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指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需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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