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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还能补办结婚证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主观:

一、一人可以去补办结婚证吗
一个人去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的,补办结婚证不同与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二)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三)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三、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规定,领取结婚证必须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双方都在异地的则不能办理。但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如果均非本地户籍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证不等同于进行结婚登记,是不需要核实相关信息的,可以由一人直接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在民政局补办。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受理补 领结婚证 、 离婚证 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 结婚 或者 离婚 ,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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