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局的规定,收养人需要满足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同时,年满三十周岁也是必要条件。在收养孩子时,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法律分析
不是。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都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将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人收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民政局收养孩子的条件有什么呢
民政局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拓展延伸
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外国孩子必须符合收养的法定条件,对于收养人来说,主要有以下限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结语
无论是有子女还是没有子女,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成为收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局的规定,收养人需要满足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同时,对于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人,收养人也需要满足上述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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