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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的区别?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律师分析:

中止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都是对执行程序的修止,但其效果和作用有所不同。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被中止,但不影响债务人履行义务,即债务人仍需按照原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内容履行义务。中止执行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待争议事项得到解决后再恢复执行。中止执行适用范围较广,可以适用于各种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续展。终结本次执行是指彻底终止执行程序,并取消追索权利。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况包括: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申请人撤回申请;执行请求无法执行的情况(如被执行人丧失执行能力、被执行财产被查封或扣押后丧失使用价值等)。终结本次执行和中止执行的区别在于,终结本次执行后,债权人就失去了追索债权的权利,而中止执行仅仅是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异议争议解决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腊棚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档纤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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