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在违约情况下,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对于赔偿损失,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分析
在违约情况下,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在哪里承担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拓展延伸
合同未履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未履行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结语
在仓储合同中,如果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其中,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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