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运转非营运车辆办理流程为: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办理变更手续;确认机动车;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表)》;查阅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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