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 额度 网 小编介绍, 公积金贷款额度 是指个人在使用 公积金贷款 时所能申请的最大 贷款 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 常住户口 、建立 住房公积金 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 公积金 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_职工月缴存公积金额÷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测算额度低于15万元的,按照15万元确定其最高贷款额度,借款资格合并人不得超过二人,且分别测算,测算额度相加为最终贷款额度;但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备注:职工月缴存公积金额=职工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 小编表示,如果到大家对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疑问的话,不妨登陆昆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使用“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轻松算出自己具体能贷多少钱,简单又方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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