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属于非法运营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经核准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凭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已按前款规定办妥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经营资格证书,并发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