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参加公司工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且年满60岁已开始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可以有丧葬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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