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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和领养有什么不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收养与领养是没有区别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的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在法律上怎么解除亲子关系

在法律上不可以解除亲子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不因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而生效,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子女已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二、父子关系怎么断

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除非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三、可以被领养的儿童包括哪些

可以被领养的儿童包括: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的孤儿;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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