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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