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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账户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主观: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知识拓展: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现代企业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较高,知识性强。具有以下特点:1、创造性强。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对新知识的探索和领悟,从而产生对新事物创造的欲望,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的更新,产品的换代,从而使知识资本增值。2、独立性强。由于知识型员工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所必须的知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因此他们更愿意在一个独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不愿意接受其他事物或人员的牵制。3、成就欲强。他们不仅想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更想获得社会的尊重、上级的器重、个人的声望。4、自我完善欲望强。知识型员工对知识不断学习、更新,对新技术不断探索追求,以期促进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自觉性。5、流动意愿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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