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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能力拿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如果离婚后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暂缓支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一、孩子抚养费能怎么计算

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支付,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后由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抚养费为其月工资的20%-30%,如果两个孩子都由另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要适当的提高,但是最高也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50%。当然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变更抚养费数额,包括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情况下月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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