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限行。根据安康市旬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5号令,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自2020年2月6日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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