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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

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政府机关发布的公文的一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书证;”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案件证据出示符合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但以前的决定书作为证据的效率,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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