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院起诉离婚的过错主体怎样划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起诉离婚的主要资格要求:

1、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第三方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提起离婚诉讼;过错方起诉离婚,确实不可能和解的,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