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餐饮,其安全措施、排烟、排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造成后果,与甲方无关,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屋内有:消防设施及借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第一年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第二年不变,第三年涨幅为10%,即75元每月每平方米计算。
六、签订本合同即支付本半年度租金,下半年租金提前15天支付。
七、电费、税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得拖欠,更不得在终止合同后尾欠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但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在合同期内,乙方履约,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九、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2、在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复原房屋原貌。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大写 元),向所在物业交押金2000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押金不记息)。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甲方在押金不扣除相关费用。
十一、付款方式为每六个月一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三、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备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六、本合同的某项条项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
十七、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八、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十九、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押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可以依法维权,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二、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2%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三、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
二十四、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可以依法维权。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六、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八、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它:
三十、乙方承租过程中,如遇房屋漏水、卫生间堵塞由乙方向物业提出整改,与甲方无关,不得由此理由拒交房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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