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内部罚款制度 版本号/修改状态: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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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销售助理由于自己原因每月可以向总经办申请终止销售订单3次,向主管申请每月更改销售订单3次,其它原因申请时说明情况可不作计算。销售助理每天给主管检查的合同,月出错不能超出1次。以上作为月销售助理评估依据,有超出次数视情节严重性罚款10-30元不等,标准如下(不在标准内由部门主管判定):
A:合同中产品型号、尺寸、颜色、数量、金额等与系统不符,罚款30元;
B:合同中产品图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颜色、价格与报价单不一致,罚款20元; C:无图纸的定制产品合同备注与研发部邮件备注不一样,罚款30元。 D:合同编号、交货日期与系统不符,罚款10元;
2. 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每位销售人员每月允许1次,超出视情节严重性罚款10-30元不等,标准如下(不在标准内由部门主管判定): A:统计事宜没有按时完成/上交,罚款20元/次;
3. 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和领导交待的事情,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发现不服从领导安排
或者违背意思执行,罚款100元/次,犯3次以上本部门开除此人员。
4. 售后人员每天下午16:30之前,将每天的工作汇总发给售后主管检查。由于自己原因每月可以向主管申请终止销售订单3次,每月更改销售订单3次,其它原因申请时说明情况可不作计算。售后人员每天给主管检查的合同,月出错不能超出1次。有超出次数视情节严重性罚款10-30元不等标准如下(不在标准内由部门主管判定):
A:合同中产品型号、尺寸、颜色、数量、金额等与系统不符,罚款30元; B:合同编号、交货日期与系统不符,罚款10元;
5.以上罚款均指销售部内部发现的错误,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有违反公司流程或者其它部门(包含加盟商)反馈销售部人员犯错,经查实情况属实,一律按公司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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