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在全村广泛开展“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拟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新风建设,为打造美丽XX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村庄清洁集中行动攻坚工作中去,全力打造一批“文明示范户”。
三、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居住场所环境优美、干净卫生,无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客厅、居室内外干净整洁,地面、桌椅无尘土,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给人以窗明几净的观感。
庭院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院内杂物不随意堆放,生产工具摆放规范有序。
房前屋后无垃圾、杂草、露天粪坑,树上无悬挂塑料袋等垃圾,沟渠无杂物,排水通畅。
厨房灶台、厨具、餐具清洁卫生,厕所便池无污垢,无异味。
家畜家禽圈养清洁卫生。
2、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好,红白喜事不搞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信邪教、不宣传封建迷信,不参加非法宗教。
3、孝敬老人,尊敬长辈,自觉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对老人能够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重视子女道德品质教育,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4、诚实守信,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童叟无欺,邻里间有较好的评价;不坑蒙拐骗,不制假售假,无拖欠银行贷款等缺乏信用现象;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参与赌博和其它违法行为。
6、认真履行公民义务,扶贫帮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维护社会公平;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公益事业出力
献策。积极主动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志愿者活动。
7、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村要成立“文明示范户”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递,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3、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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