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验收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采购回公司的物资、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的质量, 规范计划、采购、验收、保管的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于物资、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的验收,应遵循“凭订单实物验收、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有关计划、采购、验收及仓库保管等部 门。
第二章 验收范围及分工
第四条 公司生产所需物资均在验收范围之内,根据物资用途可划 分为三大部分。
一、 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验收:主要负责验收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 标准备件、非标准备件(含工器具、进口备件)。
二、 电气、仪器验收:主要负责验收电子、电器、仪器、仪表。 三、 物资类验收:主要负责原料、化工、钢材、耐材、油类、化玻、 杂品、建材、劳保、汽配件、砂轮、标准工具、木合、地材、气体类、五金、水暖及三角带等。
第三章 验收资料的传递及验收前的准备
第五条 验收资料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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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订单:
计划员须于审批采购订单2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订单送交验收员。 二、送货清单:
(一) 对于车站提货的物资:提货员将货物提回库后,填写《提货单》 并随货送交保管员和计划员;计划员依据货物名称,和接收到的《提货单》后开具《送货清单》,送交验收员准备验收。
(二) 供应商送货到库的物资:供应商送货到库后,将送货清单一份送 交保管员,一份送交计划员;采购员于次日内(节假日顺延)将送货清单及附图加工的设备或备件、工器具的相应图纸等送交验收员。
三 、过秤单:
对需过地秤的物资,采购员应于物资到货次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过秤 单送交验收员。如数量不符,验收员须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并于限期内补足数量。
第六条 验收前的准备
一、 验收员须于验收前审核送货清单、采购订单。如遇凭证不齐全、 送货清单上的物资名称、规格与采购订单不一致等情况,验收员须在次日内通知采购员,并于限期内(由验收员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补齐手续。
二、 验收员根据所验收的物资、设备及其备件,备好必要的度、量、 衡、开箱工具等,作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三、 验收员确定验收时间,通知保管员安排搬运工。
第四章 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验收
第一节 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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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设备验收:
一、 验收员通知采购员、保管员和公司办档案室管理员参加对设备进 行开箱验收,以装箱单和合同(或图纸)为凭进行实物验收(对于进口设备验收时,须由采购员通知商检部门参加验收)。
二、 对于验收合格的设备,由验收员开具手工验收入库单,并交库管 员签字确认,作为入库上帐的依据(验收入库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验收员送交采购员;另两份交保管员);对于不合格品,验收员应填写《退(换)货记录》单,送交采购员并于限期内进行退、换货处理,最后登记《退(换)货情况月报表》(附表一),并于次月五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送统计员。
第八条 备件验收:
一、 数量验收:验收员会同保管员对应送货清单、采购订单逐一清点 实物数量。
二、 质量验收:对于标准备件、非标准件(含工器具),验收员根据样 本、合同或图纸进行质量检验。对验收合格的备件等物资,由保管员打印验收入库单,并通知验收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入库上帐的依据(验收入库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验收员送交采购员;另两份交保管员);对于不合格品,验收员应填写《退(换)货记录》单,送交采购员于限期内(由验收员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进行退、换货处理,最后登记《退(换)货情况月报表》(附表一),并于次月五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送统计员。 三、安装调试:验收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二节 设备、备件验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验收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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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验收员接收到送货清单(验收通知)三日内须办理完毕验收入 库手续;
二、备品、备件(含工器具):验收员接收到送货清单(验收通知)二日内 须督促保管员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三、 如遇特殊情况,验收员须请示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另行确定验 收时间。
四、经验收合格已被领用、但订单尚未下达的备件(紧急采购计划),验收员须于订单下达次日内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第十条 因生产急需,未入库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设备或备件,验 收员须会同保管员到现场验收,并当场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期间送入生产现场的设备或备件,须由采购员收集领料单送交验收员)。
第十一条 对于到库且未经验收的设备或备件不能随意发放。若生产急 需,保管员经请示仓储主办同意后,通知验收员立即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
第十二条 验收员有责任督促保管员将入库设备、备件按规定摆放整 齐,并作好养护工作。
第五章 电气、仪器验收 第三节 电气、仪器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数量验收:验收员会同保管员对应送货清单、采购订单清点 待验电气、仪器数量。
一、 对于一般电气或其它物资的数量应全检。 二、 需过秤计量的物资一律要过秤。
第十四条 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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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的电气及其它物资,验收员可从外观上判断或采用仪表测试; 对于确需检验的计量器具、仪表,保管员须于入库当日内派人将待验物资送至计控中心检验,验收时,验收员应以计控中心出具的《计量器具入库检定反馈通知单》为主要验收凭证。
二、对验收合格的电气、仪器,由保管员打印验收入库单,并通知验收员签字确认,作为入库上帐的依据(验收入库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验收员送交采购员;另两份交保管员);对于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退(换)货记录单》送交采购员在限期内(由验收员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进行退、换货处理,最后登记《退(换)货情况月报表》(附表一),并于次月五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送统计员。
第四节 电气、仪器验收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验收时间的规定:
一、 对于电气、仪器,验收员须在接收到送货清单(验收通知)二日内(遇 节假日顺延)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二 、对于需计控中心检测的计量器具等,待计控中心出具《计量器具入 库检定反馈通知单》次日内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三、如遇特殊情况,验收员请示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另行确定验收时 间。
四、经验收合格已被领用、但订单尚未下达的电气、仪器(紧急采购计划),验收员须于订单下达次日内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因生产急需,未入库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电气、仪器,验 收员须会同保管员到现场验收,并当场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期间送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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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电气或仪器,须由采购员收集领料单送交验收员)。
第十七条 对于到库且未经验收的电气、仪器不能随意发放。若生产急 需,保管员经请示仓储主办同意后,通知验收员立即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员有责任督促保管员将入库电气、仪器按规定摆放整 齐,并作好养护工作。
第六章 原辅材料验收
第五节 原辅材料验收程序
第十九条 数量验收:验收员会同保管员对应送货清单、采购订单清点 待验原辅材料数量。
一、计件物资:一般物资的数量应全检。对优质产品,件数较多,数量 较大,价值较低且包装规范的同类物资,可按规定进行抽检(即按清点件数10%的比例抽查),如有异常,须加大抽查比例或全检。
二 、计量物资:需过秤计量的物资一律要过秤。大宗标准包装物资和 贵重物资按规定抽检(按清点件数的10%比例抽查),如有异常,须加大抽查比例或全检;单品种一吨以上的物资过地秤;非标准包装、混装物资或一吨以下物资由验收员、保管员共同过秤,并由验收员开具《检测计量单》。 三、对于直接进入生产分厂的盐酸、氨水、液碱、石灰膏等物资,由 采购员收集领料单、过秤单等交验收员核对各项凭证。
第二十条 质量验收:
一、 一般的原辅材料,验收员可从外观上判断其质量。 二 、某些物资需度、量等测量的,验收员必须使用度、量器具。 三、 对于确需检验的计量器具,保管员须于入库当日内派人将待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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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送至计控中心检验。验收时,验收员应以计控中心出具的《计量器具入库检定反馈通知单》为主要验收凭证。
四、对于确需质测中心检测的原、化工材料,待物资到库当日内保管员开具《取样通知单》交原检站,待原检站出具《质量检验的结果通知单》后,验收员依据检验结果,判断是否验收入库(盐酸等物资是每周四验收)。
第二十一条 对于验收合格的物资,由保管员打印验收入库单,并通知 验收员签字确认,作为入库上帐的依据(验收入库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验收员送交采购员;另两份交保管员)。对于无需经原检站检测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退(换)货记录》单,送交采购员限期内(验收员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进行退、换货处理,最后登记《退(换)货情况月报表》(附表一),并于次月五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送统计员;对于经原检站检测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其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确系生产急需且对主要性能无重大影响的,可由采购员书面通知技术部,经不合格评审小组评定同意使用后,再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节 原辅材料验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验收时间的规定: 一、需检验的原料及计量器具:
(一)到库后4小时内,保管员必须将待验收物资在ZY—MSS系统中 移入再检库位;
(二)保管员依据检验结果于4小时内在ZY—MSS系统中移入正式库 位(检验合格物资)或封存库位(检验不合格物资)。
二、 无需检验的辅料:验收员须于接收到送货清单(验收通知)后三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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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三、 零星贵重、剧毒危险物品:必须接收到送货清单(验收通知)后当日 内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四、经验收合格已被领用、但订单尚未下达的原辅材料(紧急采购计划),验收员须于订单下达次日内办理完毕验收入库手续。
五 、如遇特殊情况,由验收员请示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另行确定验 收时间。
第二十三条 因生产急需,未入库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物资,验收员 须会同保管员到现场验收,并当场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期间送入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须由采购员收集领料单送交验收员)。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经验收且入库的原辅材料不能随意发放。若生产急 需,保管员经请示仓储主办同意后,通知验收员立即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 第二十五条 验收员有责任督促保管员将入库原辅材料按规定摆放整 齐,并作好养护工作。
第七章 质量异议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 设备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验收员须及时通知采购员, 由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物资、电气及备件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异 议,验收员须会同质量员和相关领导到生产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置。
一、 对于不能通过目测或一般性度、量测试显示质量指标,只能通过 使用后才能显示的物资、备件、电器及仪表等,验收员应向主管领导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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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系验收员主观造成的质量异议,将按中心内部颁发的《经济责任 制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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