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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支付额度与调整目标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2017年3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7卷第2期(总142期) Journal of Xi an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DOI:10.15896/j.xjtuskxb.201702001 Mar.2017 Vo1.37(Sum No.142) [编者按]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建设和发展,它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 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服务国家经 济建设的办-?l】宗旨,本刊决定从2017年第2期开设“智库聚焦”栏目,以呈现和宣传我国智库最前沿的研究成 果,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本期“智库聚焦”栏目刊发的是具有鲜明区域特色新型智库——陕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国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该智库成立于2004年, 始终坚持国际化视野,立足西部和陕西,完成了一系列国家、教育部、陕西省的重大、重点项目,多项研究成果获得 省部级以上奖励,并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采纳应用,开展的相关服务工作产生 了良好社会反响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 标准、支付额度与调整目标 李国平 ,李潇 (1.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2.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21) [摘要] 中国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近十年。通过对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生态保护成本与效益的定量分析,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考察,以生态 补偿标准的理论分析为基础,揭示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区间,并提出其选择依据,为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完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机会成本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45X(2017)02-0001-09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 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关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 安全的、占全国国土面积40.2%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及其生态补偿的支付 额度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其生态补偿支付额度的合理 区间和调整目标。 一区,其生态补偿的实施具有战略意义。中央自2008年 起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 、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分析 关于生态补偿,国际上通用的概念是“生态服务 制度,至2014年累计投入2 004亿元,然而持续数年 的资金补助并没有使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 提高。环保部发布的 ̄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 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1.59%生态环境质量变 好、72.15%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13.82%生态环境 付费”或“生态效益付费”(PES)。生态补偿标准的确 定是衡量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与贡献者进行补偿的依 据,是生态补偿能够顺利、有效实施的保障。那么,生 态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是什么?这就是外部性内部化 理论。 质量有变差。如何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 转移支付制度的生态环境效率,需要对国家重点生态 [收稿日期]2016—08—25 一外部性理论是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 ,也是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庇古将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072);陕西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16BJ一79) [作者简介]李国平(1955一 ),女,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http://www.xbskb.cn:http://skxb.xitu.edu.cn 外部性区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在《福利经济学》 一书中指出“经济外部性的存在是因为当A对B提供 金 额 劳务时,往往使他人获得利益或受到伤害,可是A并 没有从受益者那里获得报酬,也未向受害者支付补偿。 其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具有负外部性;使他人共 同受益的行为具有正外部性”。生态保护补偿包括生 态系统中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的补偿,而在理论上,生 态补偿仅限于激励生态保护的正外部性行为的内部 化,这体现在PES的定义中。国际林业研究中心 (CIFOR)认为PES应包括:(1)一个自愿的交易行为, 不同于传统的命令与控制手段;(2)购买的对象“生态 服务”应得到很好的界定;(3)其中至少有一个生态环 境服务的购买者和至少一个生态环境服务的提供者; (4)当且仅当服务的提供者保障服务的供给时才 付费。 外部效益(正外部性)如何内部化?费舍尔(Fis— che1)…提出施益者受偿的理论模型。图1中儿 、 NN 、MM 分别表示在不同程度的土地使用管制下每 提高一单位的资源保护程度而增加的边际社会效益、 带给资源所有者的边际内部效益及增加的社会成本。 按照供给需求理论,址 即社会对于资源保护的需求曲 线,其与资源保护程度(横轴)之间的面积表示社会对 于土地使用管制下资源保护程度变化的愿付价值; MM 即土地产权人或保护主体对资源保护的供给曲 线,此边际社会成本等于土地产权人或保护者的边际 内部成本,也就是土地使用管制对土地产权人带来的 机会成本,因此保护者边际内部成本等于资源保护的 边际社会成本,其与横轴之间的面积表示保护主体由 于资源保护程度变化所遭受的净损失。图1中,MM 与ⅣⅣ 的交点 .是资源所有人在没有管制的情况下、 不考虑资源的边际社会效益所做出的决策,此时,边际 内部效益等于边际内部成本,土地产权人或保护者利 润最大化;儿 与MM 的交点0 表示边际社会效益等 于边际社会成本,即最优的土地使用管制程度或资源 保护程度。 提高土地管制程度,使资源保护程度由 到效率 点0 ,须补偿土地产权人或资源所有者的损失,亦即 土地产权人为保护资源而牺牲的利益。如图1所示, 可从成本角度对资源保育者因供给量变化所遭受的净 成本进行补偿(由 到效率点0 时,MM 曲线下新增 成本减去ⅣⅣ 曲线下新增私人效益),货币化后即是生 态保育者新增的生态保育成本与放弃开发利用所损失 的机会成本之和减去自身获得的生态效益。新增的生 2 工 资源保护程度 图1 资源保护与补偿模型 态保育成本是指生态保护者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投入 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直接成本,生态保育者放弃开发 利用所损失的机会成本是指生态保护者要保护生态环 境,牺牲了部分的发展权,这是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 也可以从效益角度对资源保育者供给的所有社会效益 A+ 进行补偿(由置到效率点0 时,儿 曲线下新增 社会效益减去ⅣⅣ 曲线下新增私人效益),货币化后即 是生态保育行为外溢的生态环境价值。此时,社会 (社区或国家)愿意付给受限土地的产权人由于土地 使用受限所提供给社会的外部效益的报偿,以激励土 地产权人自愿降低开发强度,产生新的生态效(公) 益,即社会不仅补偿受限者的净损失,而且支付新增的 外部效益,这是生态补偿标准合理区间的上限。 为达到最优的土地使用管制或最优的资源保护程 度,究竟是补偿A还是补偿A+B,需要结合土地产权 的法规以及发展的区域公平等来讨论 。土地产权 是一束权利(a bundle of rights),产权组成、产权结构 和产权形式可以多样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既有共有 财产权属性,其使用权受法律的限制,又有农民家庭支 配使用权的属性,在我国集体产权中归农民支配的土 地承包权可以流转的条件下,一些农民家庭土地产权 可自由交易。这意味着赋予农民家庭较低限制的起始 土地产权,允许移转、改变土地产权,也就是所有地区 的土地都拥有相同意义上的土地发展权。所以,必须 依法补偿因土地使用受限而“特别牺牲”的利益,即最 低补偿A,最高补偿 +B。在限制发展地区土地管制 程度较低或资源保护程度较低时,虽然位于限制发展 地区的土地所有人依法对于国家社会须负较低程度的 社会义务,但是社会(社区或国家)决策者仍希望达到 社会最适的土地使用程度O 的政治目标,因此仍规 李国平,李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支付额度皇 整旦 定限制发展地区的土地必须做到0 的土地使用程 度,但补偿其特别牺牲,此补偿额度相当于面积A,即 土地所有人的净损失。在限制发展地区,土地管制程 度较高或资源保护程度较高时,补偿额度等于面积 A+B,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 系统功能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这种“外部效益内部 化”的补偿标准将成为生态补偿制度演进的目标。 生态补偿提供诱因让土地产权人能够内部化其行 为受到限制所产生的社会公益,激励土地产权人自愿 投资从事资源保育工作,向社会提供生态效益。生态 补偿标准的下限和上限构成生态补偿支付的合理区 间,为具体估算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系统保护者的补偿 额度提供理论依据。 二、生态补偿的支付额度与机会成本 根据上文的生态补偿标准界定,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生态补偿的下限是生态保育者新增的生态保育成 本与放弃开发利用所损失的机会成本之和。由于数据 限制,我们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09—2014年的机 会成本进行测算,并将其与现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补偿的基本制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 付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之间的差距,探索生态补偿标准 的调整目标。 (一)机会成本估算 机会成本估算有多种方法,争议较多。一是最常 用、对指标要求最宽松的,利用参照区和研究区的人均 GDP或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市场比较法 j。这种方法 虽然是简单的类比,但在数据指标有限时,不失为一种 衡量机会成本的选择。二是生态保护前后的分产业发 展权损失合计;第一产业的发展权损失以单位农地的 经济价值核算,第二产业的发展权损失以第二产业增 加值核算,并以发展权损失参数和收益调整系数进行 调整,第三产业的发展权损失以参照区的旅游业收入 核算 ;它能够分类核算不同产业的机会成本损失, 避免整体核算导致的偏差,但必须有各产业的主要经 济指标。三是利用地理学科中的RS和GIS技术对土 地利用变化进行动态监测,依次估算补偿标准,对地理 信息技术的要求较高 J。四是针对工业发展,以单项 或综合经济产出指标实证估算机会成本,要求具有与 工业发展联系紧密的诸如财政收入、就业、工资收入等 诸多指标。五是利用所有经济作物的收益变化作为机 会成本 o J,要求有作物种植种类、面积等数据。 基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社会经济统计指标 的局限性,本文采用方法一进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的机会成本估算,它能够最大程度上反映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的整体机会成本损失,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的补偿下限提供参考。公式为: P=(Go—G) N+( —R) NR+( —F) J7、『 (1) 式中,G G、R。、R、Fo、F分别为参照区和研究区 的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农村 居民人均纯收入,,、,、 、Ⅳ 分别为研究区的总人口、 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对于参照区,其选择原则是“与 研究区地理位置相近、产业结构相似、自然条件和生态 资源类同”。因此,考虑上述因素并结合《陕西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中对于重点开发区域的范围设置、陕西 省地形图、陕西省生态重要性评价图,选定关中地区国 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参照区为户县和眉县,陕北 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参照区为横山县,陕 南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参照区为华县,估 算结果如表1所示。 (二)机会成本与转移支付额度的差距 我们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09—2014年的机 会成本与其享有的转移支付进行对比,探讨两者之间 的差距。表1列出了2009—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政策及转移支付办法实施之后,陕西省37个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机会成本估算值、转移支付金 额和转移支付占机会成本的比例。图2清晰地描述了 各年的转移支付占比情况。 如图2所示,2009—2014年,陕西省各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享有的转移支付额占其机会成本损失 的比例多集中于5%一15%的区间;最低的为2011年 的周至县,转移支付仅能弥补其机会成本的1.44%; 最高的为2013年的汉滨区,转移支付能弥补其机会成 本的44.39%。具体的,在2009年享有转移支付的36 个县中,有31个县的转移支付占比低于10%,仅有5 个县的占比超过10%、但低于15%,最低的为吴堡县 的2.18%,最高的为佛坪县的13.01%。在2010和 2011年享有转移支付的37个县中,有31个县的转移 支付占比低于10%,仅有6个县的占比超过10%, 2010年最低的为周至县的1.49%、最高的为佛坪县的 16.54%,2011年最低的为周至县的1.44%、最高的为 佛坪县的16.08%。在2012年享有转移支付的37个 县中,有27个县的转移支付占比低于10%,有8个县 的占比在10%与20%之间,有2个县的占比超过 20%,最低的为周至县的2.64%、最高的为佛坪县的 3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http://www.xbskb.cn:http://skxb.xitu.edu.ei1 表1 基于发展权的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机会成本 吴堡县 269 867 1919 l3332 12367.27 30634.59 37855.64 115509.57 2.18 614 13135.32 4.67 4.37 6.24 9.65 763 1783 3242 15l53.14 44647.80 5.04 3.99 5.51 10.17 清涧县 子洲县 2.83 5.07 11.54 l605 3064 15674 36747.82 49128.03 162497.23 68485.18 37736.93 20668.20 85O48.13 34526.83 60414.29 12226.12 58837.71 160429.17 82388.08 40983.42 22292.31 汉滨区 汉阴县 16309 5059 3648 3263 5541 3544 5659 2163 3835 2757 86273.13 42848.39 22567.52 96017.31 4l562.05 66736.70 13476.17 103030.10 4.45 4792 3403 3036 5347 3330 5366 1974 7.00 9.02 14.69 6.29 9.64 8.88 16.15 7.34 7.41 11.49 8.02 5.41 6.14 8.90 14.64 6.16 石泉县 6.43 l1.77 4.77 宁陕县 紫阳县 2656 4582 2644 4449 89912.72 381l7.94 67630.67 13687.48 89938.90 57926.45 岚皋县 华县 6.36 6.67 12.53 4.82 9.30 8.37 l5.80 7.75 6.97 平利县 镇坪县 1688 旬阳县 白河县 4962 2890 8638 5454 6529 3787 10l50 88936.83 51082.56 88356.82 84691.43 55098.23 494O0.38 1OO410.65 62193.73 27651.15 6966 4040 55711.72 111680.78 92348.63 5.19 7.73 商州区 洛南县 丹凤县 10477 7131 3236 3821 105872.89 103878.35 9.90 6.86 4.64 5.91 2.96 4.39 5.60 4.57 6794 2980 3535 6987 4289 2512 2077 2436 5871 70268.04 55446.02 104930.5O 71888.64 34414.35 69673.40 59045.99 商南县 山阳县 镇安县 7.16 6.96 6.90 9.08 6.47 5.09 7283 4625 2742 143057.67 79263.21 34153.98 3286 2028 5.83 8.03 柞水县 4 5.89 国平,李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查奎 准 塞 麴鏖皇调鏊目 续表1 吴堡县 1592 21238.17 7.50 18o5 23938.57 7.54 2953 20501.29 14.40 清涧县 2696 61751.46 4.37 29l7 67095.69 4.35 3954 57949.45 6.82 子洲县 4282 81546.35 5.25 4573 90655.9l 5.04 5701 76982.31 7.41 汉滨区 18089 107234.65 16.87 18563 41821.48 44.39 20152 65166.28 30.92 汉阴县 5682 81254.15 6.99 5847 70693.36 8.27 6542 64910.60 10.O8 石泉县 4328 39104.09 11.O7 4489 33261.20 13.50 5174 29744.98 17.39 宁陕县 4491 23222.59 l9.34 4597 23041.66 19.95 4951 24163.85 20.49 紫阳县 6056 97111.59 6.24 6201 97925.44 6.33 7279 101408.65 7.18 岚皋县 4144 37141.32 11.16 4286 32665.94 13.12 4833 29596.71 16.33 平利县 6402 74632.98 8.58 6607 67307.93 9.82 7476 62984.69 l1.87 华县 镇坪县 3522 15594.67 22.58 3691 14535.77 25.39 4333 14721.54 29.43 旬阳县 7652 94933.72 8.06 7825 900l2.43 8.69 7886 97320.22 8.10 白河县 4624 65386.02 7.07 4779 63064.19 7.58 5522 65308.50 8.46 商州区 11398 102726.92 l1.10 11624 79768.65 14.57 12261 74310.81 16.50 洛南县 795l 108704.25 7.31 8163 92l34.08 8.86 8429 88750.16 9.50 丹凤县 393l 71357.87 5.51 4133 60948.81 6.78 4749 59412.48 7.99 商南县 4327 58938.86 7.34 4842 54372.36 8.91 5672 54895.74 1O.33 山阳县 8151 152497.66 5.35 8371 146253.25 5.72 8992 144659.27 6.22 镇安县 5403 81458.38 6.63 5593 73283.30 7.63 6l19 70966.69 8.62 柞水县 3586 32778.26 10.94 3626 27084.13 13.39 373l 28864.40 12.93 注:机会成本核算数据来源于各年《陕西省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和《中国区域统计年鉴》,转移支付数据来源于陕西省财 政厅的调研,其中周至县在2009年没有获得转移支付。 5 http://、^n^nv.xbskb.en:http://skxb.xitu.edu.en 占比(%) —・一2oo9 ̄ ● 【 +2010 ̄ n 如 ∞ 加 m 5 O 蔼 1 一 一  .J『 A入..。 — ’商 ’—_一2011 -1 —20l2年 J 。\\ 五 一2o13 ̄ 6 . 2014 ̄g. l ^ f l/ 、/ ̄'q/M . 形 ’’’’.。 .. .。.。.。。。.......。. ... 毖 图2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与机会成本占比情况 县域 31.14%。2013年,有24个县的转移支付占比低于 10%,有10个县的占比在10%与20%之间,有3个县 的占比超过20%,最低的为周至县的2.64%、最高的 分为三部分:一是当代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环境资源而 获取的经济效益,称之为“使用价值”;二是当代人为 保证后代人能够利用而做出的支付和后代人因此而获 得收益,称之为“选择价值”;三是人类不是出于任何 功利的考虑,只是因为环境资源的存在而表现的支付 意愿,称之为“存在价值”。皮尔斯(Pearce) 遵循克 鲁梯拉的研究,对生态环境价值进行探讨,认为环境资 源的总价值由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构成,使用价值 为汉滨区的31.14%。2014年,有l9个县的转移支付 占比低于10%,有13个县的占比在10%与20%之间, 有5个县的占比超过20%,最低的为周至县的 2.44%、最高的为佛坪县的41.78%。此外,对于各县 域转移支付占比的纵向变化,除佛坪县、汉滨区、镇坪 县有显著提高外,其它各县的转移支付占比虽也在波 动中提高,但变化不明显。 综上所述,以陕西省为例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转移支付总量,与不考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直接 成本的补偿最下限——机会成本的比较显示(补偿下 分为直接使用价值(可直接消耗的量)、间接使用价值 (功能效益)和选择价值(将来的直接或间接使用价 值),非使用价值分为存在价值(继续存在的价值)和 遗传价值(为后代遗传的价值)。 限为直接成本与机会成本之和,由于数据限制,本文仅 测算机会成本,这一数值也可理解为当地不需要为生 可见,生态环境价值评估的基础是其使用价值和 非使用价值,国际上主流的测度方法是假想市场价值 法,包括条件价值法(CVM)和选择试验模型法(CE)。 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成本的情况下,补偿标准的下 限),虽然各县域享有的转移支付金额在不断提高、对 于机会成本的弥补力度也在不断增大,但转移支付占 机会成本的比例仍整体较低,不能完全抵消机会成本, CVM与CE中衡量生态环境价值变化的两个测度尺度 均为受偿意愿(WTA)和支付意愿(WTP),其理论基础 是希克斯衡量消费者剩余的两个指标:补偿变差 (Compensation Variation,CV)和等量变差(Equivalent Variation,EV) j。假想市场价值法在模拟市场的情 况下,直接调查或询问人们对效用水平变动的WTA 或WTP,以辨明人们关于公共物品变化的偏好,推导 更不用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还要为生态环境保护与 建设投入大量的直接成本。因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转移支付按现有公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 移支付办法)计算出的支付额度和实际应该补偿额度 存在较大差距,现有分配方式在生态补偿视角下的补 偿不足,影响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与建设。 生态环境效益改善或生态环境质量损失的价值。 (一)运用假想市场价值法对生态效益的估算 2014年7月,课题组采用面访调查的方式,利用 CVM问卷的开放双边界二分式引导技术,以柞水、镇 安两个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例,调研区 域内农村居民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受偿 三、生态补偿的支付额度与生态效益(生态价值) 克鲁梯拉(Krutilla) 提出,生态环境资源按照唯 一意愿,共发放问卷624份,问卷全部收回,其中仅10份 为无效问卷(进行数据统计时不予考虑),问卷有效率 性、真实性、不确定性、不可逆性等特征,其价值可以 6 李国平,李潇达98.4%。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支付额度与调整目标 本较高,经常性的基于其测算各个年份的农村居民受 在开放双边界二分式引导技术下,经过双边界二 分式的询问后,第三阶段开放式的结果是受访者通过 完整决策过程学习和经验累积得到的最终结果。在 595个愿意接受补偿的样本中,有431个受访者的受 偿意愿在0—1 000元,119个受访者的受偿意愿在 1 001—2 000元,33个受访者的受偿意愿在2 001— 5 000元,12个受访者的受偿意愿在5 001—10 000元, 偿意愿不切实际,因此,本文借由能够客观反映社会经 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系 数,基于2014年的调研结果,对不同时期的受偿意愿 进行动态调整。 IVTA ̄1VTA ̄ 丁:丁(4) 其中,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系数 可根据简化的皮 受偿意愿主要集中在0—1 000档次。此外,有87人 的最小受偿意愿为0,占愿意受偿人数的14.62%,在 对为什么受偿意愿为零的进一步询问中,出现以下解 释:一是生态环境已经很好了,无需政策改善;二是生 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与自己息息相关,为了自己的生活 环境更好不需要补偿;三是家庭经济条件或生态环境 保护意识较好,选择零补偿;四是不相信在现行体制下 补偿能够实现,但国家出发点是好的,个人应承担责任 义务;五是无所谓补偿多少。 考虑到零观察值对结果的影响,本文采用非参数 法对农村居民平均受偿意愿进行估计并通过Spike模 型修正。 首先,受访者的正受偿金额的平均值为: E(WTA)正=∑A P =1146.387 (2) t 其次,经过Spike模型修正后的平均受偿金额为: E(WTA)非负=E(WTA)正×P正=1146.387×85.378% =978.764 (3) 最后,根据意愿调查文献中常用的“生态环境价 值=平均受偿意愿×居民总数×愿意受偿率”的处理 方法,得到柞水、镇安两县农村居民提供的生态环境价 值分别为0.824亿元和1.476亿元。 (二)转移支付额度与生态效益的差距 上述调研结果显示调研区域2014年农村居民的 平均受偿意愿,而受偿意愿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 生活水平的升降不断地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 水平较低的时期,居民原有的、影响生态环境资源的活 动并不强烈,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实施时,受到 的禁限损失自然要小,受偿意愿相应较低。在经济社 会发展和生活水平较高的时期,居民利用当地特有的 生态环境资源进行经营活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收 入,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实施时,居民受到的禁 限损失自然会提高,受偿意愿相应提高。在此情况下, 按照差异化的补偿要求,必须对补偿客体实施动态化 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但是,由于进行CVM调研的成 尔(Pear1)生长模型求得,即 =土,而时间t可根 据恩格尔系数转换得到1/En=t+3 lOl。表2列出了 调研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成立至今,各年的农村 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系数和经过调整的各年受偿意愿即 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发展水 平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保护与建设要求的受偿意愿也在提高。这不仅符合人 们对生态环境价值感受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客观规 律,还体现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居民的受偿意愿随 着相关措施对区域的累积限制效应的严重程度的变化 而变化。 将调研得到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经过动态调 整后的结果与现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均转移支付 标准(假设转移支付金额全部分配给农村居民)比较, 发现虽然后者也呈逐年增长趋势,但远不及当地居民 的受偿意愿。其中,柞水县农村人均转移支付占受偿 意愿比例中最高的为46.11%、最低的为21.88%,镇 安县农村人均转移支付占受偿意愿比值中最高的为 40.16%、最低的为12.00%。可见,如果继续按照现 有转移支付办法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助,即 使补偿金额能全部到达农村居民手中,最多满足居民 意愿46%的金额总数也势必导致当地居民对国家重 点生态功能区政策的消极抵抗,重返生态环境保护与 建设政策限制、禁止的行业,危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功能定位。 四、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区间与调整目标 以上分析表明,现阶段针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没有满足生态补偿标准合理区间 中的下限——受限者的净损失,更谈不上触及生态补 偿标准合理区间中的上限——受限者的净损失与提供 的外部效益之和。其中,若以下限数值为补偿额度,根 据机会成本法以区域整体为核算单位的性质,以 2009—2014年柞水和镇安两县为例,区域内个体进行 7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http://www.xbskb.en:http://skxb.xitu.edu.en 表2 2009—2014年调研区域(柞水、镇安)生态补偿额的动态调整 注:由于县级消费支出没有统计数据,故本文以陕西省平均恩格尔系数计算研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系数,该数据虽不完全切合 研究区域实际,但能够代表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趋势。表中2008—2014年数据均根据《陕西省统计年鉴》计算而得;农村人均转移 支付通过各县每年的总转移支付额除以各县农村人口计算而来,这里假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全部平均分配给农村 居民。 无差别补偿的数值分别为2 240.52、1 781.65、 2 173.54、2 067.31、1 687.98、1 779.77 年/人和 2 418.86、2 009.72、2 651.99、2 725.30、2 421.59、 当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的调整, 究竟以下限作为数值标准还是以上限作为数值标准? 需要进一步结合国情讨论其可行性和实施条件。现阶 段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步入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 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依然尖锐,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资 金难以大幅度增长,按照生态补偿的理论标准的合理 区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现实补偿标准的提高可 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完全补偿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的机会成本,并补偿其直接成本,努力实现生态补 偿标准合理区间中的下限标准的完全补偿。虽然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禁限政策一定会给当地带来诸如美 2 361.78 年/人。若以上限数值为补偿额度,则还 需增加受限者提供的生态效益,以柞水和镇安两县的 农村居民为例,2009—2014年增加的数值为678.96、 706.89、856.79、865.54、968.48、978.76 年/人;对 于城镇居民,则需利用CVM法单独计算其平均受偿意 愿并作为补偿上限中的外部效益部分。对比柞水、镇 安两县2014年的人均转移支付429.28元/年/人和 393.12元/年/人,区域内居民整体的人均机会成本分 别是其4.15和6.01倍,区域内农村居民提供的人均 生态效益分别是其2.28和2.49倍,可见,2014年的 好的景观、健康的生活环境、对潜在绿色高科技产业的 吸引等生态环境效益,但由于我国的国家重点生态功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均转移支付平均仅占下限标准 的20%,仅占上限标准中新增生态效益的40%,差距 偏大,急需进行调整。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如何调整? 能区经济发展水平绝大多数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些生 态效益在短期内无法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居民真 切感受到,如果以下限(机会成本)作为标准,可能会 造成生态补偿额小于资源保育者心理预期,影响其对 继续进行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的态度。另一方面,我 国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于经济落后的西部 地区,强烈的开发愿望和薄弱的环保意识,极易导致其 逃避生态保户责任,在这种形势下,积极推进生态补偿 学术界缺乏生态补偿标准合理区间的理论分析,在对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应用研究中,鲜有 “以下限作为数值标准还是以上限作为数值标准”的 讨论,大量论文集中于“用哪种方法进行测算”的多种 讨论。在退耕还林领域中,多以机会成本与直接成本 之和的测算结果作为补偿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等生态 区域中,多以CVM法或旅游成本(TCM)法的估值结 果作为补偿标准;在流域中,多以水价、污染治理成本 等的计算结果作为补偿标准。通过本文的理论分析得 到结论:生态补偿理论标准的合理区间是所有生态系 标准合理区间中的下限标准的完全补偿,将很大程度 上促进我国所有生态系统功能区的生态资源保育。第 二阶段,逐步实施能够触及生态补偿标准合理区间中 的上限标准,转移支付额度应调整至等于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内居民净损失A(机会成本+直接成本)与提 供的生态效益增量 之和。若能实施上限理论标准 的激励性补偿数额,将奠定生态补偿制度永续化的 基础 统功能区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结合我国国情,现实生 态补偿需经历生态补偿标准从下限到上限的发展 过程。 8 国平,李潇国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支 、 调整目 李晓光,苗鸿,郑华,等.机会成本法在确定生态补偿标准 [ 参[1] 考文献 ] 中的应用——以海南中部山区为例[J].生态学报,2009 (9):4875—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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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江洋)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ndard,Payment Amount and Adjustment Target in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 LI Guoping ,LI Xiao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Xi an Jiaotong University,Xi an 710061,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Technology,Xi an 710021,China) Abstract It is almost 10 years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ransfer payment system has been im— plemented in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This paper,through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ecological protec— tion costs and benefits of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combined with the amount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ancialf transfer payment in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heoretical standard,reveals the reasonable range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ndard and its selected basis of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aiming at providing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reform of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 tion Areas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system and the improvement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China. Key words National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ndard;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a- mount;opportunity cos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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