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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办法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新项目部

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是企业经济核算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保障,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途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对材料的管理。

第二章 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及职责

第四条 凡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至施工结束退出施工现场为止的全过程,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第五条 现场材料管理职责

1、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负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保证实施的全面领导责任,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第一责任人。

2、施工现场项目主管材料员负有全面实施材料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直接责任人。

3、施工现场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负有准确提供数据资料、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的协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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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施工现场材料人员的配置

第六条 现场材料人员配置必须保证生产和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最低限度。

第七条 必须实行项目主管材料员制。

第八条 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第九条 材料管理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章 材料管理内容

第十条 材料管理内容包括:材料计划、材料验收、材料保管、材料领发、材料使用监督、材料回收及材料统计核算等全部内容。

第五章 材料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计划的内容和依据

1、项目备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于项目开工前向供应部门提出项目需用计划,作为供应部门备料依据。

2、备料调整计划。根据变更、调整的施工预算,及时向供应部门提出项目调整计划,作为供应部门调整备料计划的依据。

3、进料计划。根据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现场条件提出分期分批进料计划,作为供应部门向现场送料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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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实施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实施安排,按使用期提出施工用料计划。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作为供应部门的送料依据。

5、凡工地材料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采购商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采购单价、供应商、联系电话以及结算方式,同时供应商必须上报两家以上的单位,由公司(项目部)审核确定供应商。

第十二条 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1、必须按照计划要求的时间和数量,组织各类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按月对进料计划与执行情况进行对比检查,并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供应主管部门。

第六章 材料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现场指定专人(材料收发员)对进场材料进行材料的收发管理。

第十四条 进场材料的验收依据是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

第十五条 进场材料必须按照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进场材料必须对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逐项验收。

第十七条 进场材料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办理入库单)。

第十八条 对不符合计划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验收。

第七章 材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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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现场材料经验收入库以后,项目部指定专人(材料保管员)对材料的保管负责。

第二十条 进场的材料必须做到凭证齐全、质量完好(符合计划要求)、数量准确、手续清楚。

第二十一条 进场材料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雨淋、防变质、防损坏。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材料布置,要符合施工生产程序,做到定置堆放、定置管理、避免迂回倒运。

第二十三条 露天存放的材料,应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整齐、上盖下垫,并挂有标牌,注明名称、规格、材质。

第二十四条 凡应入库保管的材料,必须入库分类、分品种码放,不得混放,并做到摆放整洁,井然有序。

第二十五条 进场材料中的易燃、易爆及剧毒品必须单独存放。

第二十六条 进场材料必须有实物保管帐,做到有物就有帐,坚持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 对已经到场又不能办理验收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处理。

第八章 材料领发

第二十八条 领发料必须手续齐全、双方签字,不得先发料后补手续。

第二十九条 建立领发台帐,及时记录领用发放数量,反映领料结算结果。

第九章 材料使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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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材料使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监督责任

1、项目负责人对材料使用量监督检查负有全面责任。

2、材料员负有协助项目负责人落实材料监督制度,监督班组用料,处理违章的责任。

3、施工管理人员负有监督班组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合理用料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监督内容

1、是否按材料作法合理用料,严格执行配合比,不长材短用,优材劣用。

2、是否认真执行领发手续。

3、是否做到谁用谁清,随清随用,工完料退场地清。

4、是否按规定组织用料交底、工序交接。

第三十三条 监督检查要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责任有落实,处理有结果。

第十章 材料回收

第三十四条 班组余料必须回收,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第三十五条 工程余料必须及时造册上报,按供应部门的安排办理调拨和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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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施工实施用料,包装物和容器,在使用周期结束后立即组织回收。

第三十七条 回收材料应全部入库,分别堆码,合理保管。

第十一章材料统计核算

第三十八条 现场材料的收发使用,必须执行统计核算制度。

第三十九条 统计核算的内容

1、进料计划执行情况。

2、现场材料的收、发、存。

第四十条 统计核算必须做到时间及时、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分析透彻。

第四十一条 统计核算资料的管理

1、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质保单等)装订成册。

2、计划、预算、报表分类立卷。

3、各类台帐、帐目分订成本。

4、项目结束后全部资料归档管理,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

第十二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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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经项目总负责人审批后,自颁布日起执行。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新项目部

总负责人:

二○一〇年十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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