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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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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建瓯市芦林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建瓯市水利局鉴定时间:2017年11月2日

水库名称建瓯市芦林水库所在地点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所在河流小桥溪总库容万m3(本次复核)

水库管理单位小桥镇阳泽村村委会鉴定组织单位建瓯市水利局鉴定承担单位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鉴定审定部门建瓯市水利局 工程概况:

芦林水库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所在河流为小桥溪,属闽江建溪支流小支流,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8°23′24″,北纬26°56′24″。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河道长度,河道坡降37‰。水库总库容万m3(本次复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工程于1980年12月动工兴建,于1981年6月竣工投入运行。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组成。工程等别为Ⅴ等,大坝等主要枢纽建筑物级别为5级。

1、大坝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坝顶长度50m,坝顶宽,现有坝顶高程为,设置防浪墙,防浪墙顶高。迎水坡坡比为1:2,高程至为C20砼预制块护坡;背水坡坡比为1:2,背水坡为C20砼预制块护坡。大坝在下游坡脚设有贴坡式排水体,排水体顶高程为,顶宽,坡比为1:2。

2、溢洪道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原堰顶高程为,净宽。2010年应急抢险加固在溢洪道渠底挖一沟槽,深、宽,堰顶高程降为。溢洪道为开敞式溢洪道。现有溢洪道全长,分为平坡段、陡坡段和消力池段。平坡段长为,其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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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式断面,纵坡为2%,高程至高程为矩形断面,宽为,高,高程至高程为梯形断面,底宽为,顶宽为,高为1m;陡坡段长,纵坡为%,断面为矩形断面,宽为,高为;消力池长为,其横断面为矩形断面,宽,高为。

3、放水涵管芦林水库放水涵管为φ300mm无压混凝土涵管,位于大坝右侧。最大放水流量为s,进水口高程为,出水口接放水明渠。

放水涵管采用斜拉平板钢闸门控制,放水涵管消力池进水口尺寸为φ300mm,采用3t手动螺杆启闭机启闭,水库坝顶右侧设有启闭房。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根据建瓯市芦林水库的现场检查,以及对水库有关资料的分析,水库大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迎水坡砼预制块护坡面基本完好,靠右侧位移观测点下方存在有一处小面积凹陷,大坝迎水面砼预制块块缝隙间有杂草长出。 (2)大坝背水坡偏下部杂草较多。

(3)大坝坝肩右侧存在山体滑坡等影响坝肩稳定的不良地质现象。 (4)斜拉闸门、斜拉杆、护杆环、螺杆启闭机及通气孔等金属结构,部分结构存在锈蚀现象。

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工程质量评价工程质量评价芦林水库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运行至今,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运行正常,大坝渗漏等病险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工程质量有较大提高。

芦林水库通过除险加固后大坝工程质量有较大提高,大部分达到规范要求,虽然工程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但目前尚不影响工程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大坝的工程质量评为“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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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评价运行管理评价工程自建成投入运行以来,运行良好,水库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能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调度运行计划调度运行。但由于水库建设年代久远,加上在水文资料、工程资料的收集、保存方面还不够规范,水库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资料缺失严重,给大坝运行管理、维修加固等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不便。水库缺少水雨情自动观测报系统、虽然设置有大坝位移观测系统和水位观测设施,但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未开展大坝监测工作,无监测数据,在大坝安全监测方面的工作较为薄弱,应尽快完善起来。

综上所述,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本次芦林水库运行管理综合评为“较规范”。

防洪防洪能力能力复核复核现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本工程等级为Ⅴ等工程,大坝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筑物,混凝土拱坝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设计,200~300年一遇校核。本次安全评价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经复核:校核洪水位低于现状的坝顶高程,水库的坝顶所需高程由工况2控制,即设计洪水位加正常运用条件下的坝顶超高,其成果为低于现状实测防浪墙顶高程,因此水库现状坝顶高程能满足规范要求。

经计算,溢洪道在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泄洪时,泄流量s,平缓段、泄槽段。安全过洪所需侧墙高度均低于目前衬砌高度,满足安全泄洪要求。因此,溢洪道侧墙高度满足安全泄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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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力池复核:大坝在10年一遇洪水时,消力池池长满足要求,池深能满足消能要求。因此,消力池满足消能防冲要求。

综上所述,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规定,水库防洪安全性评价为“A级”。

渗流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通过现场检查和本次渗流计算成果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从大坝渗流理论计算结果看,大坝在各种工况下渗透坡降小于容许水力坡降。地质勘察表明,大坝填筑土土质不均,局部含防渗性能较差的碎砾石,为中等~弱透水性,坝体存在渗漏安全隐患。2013年加固后,大坝的渗流状况得到改善,大坝下游未发现明显渗漏,坝体防渗措施满足要求。 (2)2013年除险加固时对大坝坝体采用上游坝脚高压旋喷墙结合复合土工膜的防渗处理,加固后,大坝下游面无坝体渗漏迹象,说明单管高压旋喷防渗墙防渗效果明显。坝体防渗性能进一步得到改善。

(3)针对放水涵管存在的渗漏安全隐患,2013年除险加固时将分级卧管放水改为斜拉闸门放水,撤除原卧管放水设备及消力池,新建一座消力池、增设斜拉杆、护杆环及斜拉闸门。同时安装1台3T手动螺杆启闭机及通气管,通气管采用DN200镀锌钢管。修复涵管首部20m,设置两道C15砼截水环,现状放水涵管质量良好,运行正常,满足防渗要求。

综上所述,从芦林水库大坝渗流理论计算结果看,大坝渗透比降均小于容许比降。2013年加固后,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未发现明显渗漏,可以认为工程的渗流性态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渗流安全性评定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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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结构及抗震及抗震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从此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坝未发现危及大坝安全的裂缝、变形等现象。大坝总体沉陷、位移已趋于稳定。

由大坝坝坡稳定复核计算结果可知,大坝在各种工况下的坝坡稳定安全系数均大于规范规定值,满足规范要求。

芦林水库溢洪道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运行至今,溢洪数次并未发现渗流稳定安全隐患,溢洪道底板及侧墙抗冲刷能力较好。溢洪道能够满足正常溢洪要求。

芦林水库放水涵管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放水涵管完整性较好,大坝近坝库岸总体稳定。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及《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福建省区划一览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场地属中硬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条第1点说明,对地震烈度在Ⅵ度(含Ⅵ度)以下的工程不需要进行抗震复核。

通过以上分析,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规定,本次大坝结构稳定安全复核评价为“A级”。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总体来看,芦林水库金属结构基本完好,放水涵管斜拉闸门、斜拉杆、护杆环、螺杆启闭机及通气孔等设备,部分结构出现锈蚀现象;但是从现场了解情况来看,金属结构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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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有关规定,建瓯市芦林水库的金属结构安全评价为“B级”。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迎水坡砼预制块护坡面基本完好,靠右侧位移观测点下方存在有一处小面积凹陷,大坝迎水面砼预制块块缝隙间有杂草长出。 (2)大坝背水坡偏下部杂草较多。

(3)大坝坝肩右侧存在山体滑坡等影响坝肩稳定的不良地质现象。 (4)斜拉闸门、斜拉杆、护杆环、螺杆启闭机及通气孔等金属结构,部分结构存在锈蚀现象。

大坝安全类别评定:芦林水库大坝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类坝。 对运行管理或除险加固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做好大坝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清除杂草。 (2)建议业主定期进行观测,并将观测资料整理归档。 (3)建议加强对金属结构的日常维护保养。 (4)建议对大坝坝肩右侧山体滑坡进行整治。

(5)建议汛期加强对大坝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安全鉴定结论:

建瓯市芦林水库大坝经以上各专项分析,可以认为: (1)2013年除险加固时新建位移观测系统和水位观测设施。

由虽设有观测设施但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未开展大坝监测,现场无监测仪器,无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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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无监测数据,对大坝的变形、渗流、应变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本次安全评价补充地质勘察和钻探试验,根据地质勘察成果际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分析,大坝经过多年运行,未发现变形、错动、裂缝等严重异常现象,大坝变形趋于稳定,大坝整体完好。可认为大坝安全性态基本正常。

(2)芦林水库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运行至今,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运行正常,大坝渗漏等病险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工程质量有较大提高。

芦林水库通过除险加固后大坝工程质量有较大提高,大部分达到规范要求,虽然工程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但目前尚不影响工程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大坝的工程质量评为基本合格。

(3)工程自建成投入运行以来,运行良好,水库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能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调度运行计划调度运行。但由于水库建设年代久远,加上在水文资料、工程资料的收集、保存方面还不够规范,水库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资料缺失严重,给大坝运行管理、维修加固等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不便。水库缺少水雨情自动观测报系统、虽然设置有大坝位移观测系统和水位观测设施,但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未开展大坝监测工作,无监测数据,在大坝安全监测方面的工作较为薄弱,应尽快完善起来。

综上所述,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本次芦林水库运行管理综合评为较规范。

(4)经复核:校核洪水位低于现状的坝顶高程,水库的坝顶所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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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由工况2控制,即设计洪水位加正常运用条件下的坝顶超高,其成果为低于现状实测防浪墙顶高程,因此水库现状坝顶高程能满足规范要求。 经计算,溢洪道在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泄洪时,泄流量s,平缓段、泄槽段。安全过洪所需侧墙高度均低于目前衬砌高度,满足安全泄洪要求。因此,溢洪道侧墙高度满足安全泄洪要求。

消力池复核:大坝在10年一遇洪水时,消力池池长满足要求,池深能满足消能要求。因此,消力池满足消能防冲要求。

综上所述,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规定,水库防洪安全性评价为A级。

(5)芦林水库大坝渗流理论计算结果看,大坝渗透比降均小于容许比降。2012年加固后,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未发现明显渗漏,可以认为工程的渗流性态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渗流安全性评定为A级。

(6)从此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坝未发现危及大坝安全的裂缝、变形等现象。大坝总体沉陷、位移已趋于稳定。

由大坝坝坡稳定复核计算结果可知,大坝在各种工况下的坝坡稳定安全系数均大于规范规定值,满足规范要求。

芦林水库溢洪道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运行至今,溢洪数次并未发现渗流稳定安全隐患,溢洪道底板及侧墙抗冲刷能力较好。溢洪道能够满足正常溢洪要求。

芦林水库放水涵管经过2013年除险加固后,放水涵管完整性较好,大坝近坝库岸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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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及《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福建省区划一览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场地属中硬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条第1点说明,对地震烈度在Ⅵ度(含Ⅵ度)以下的工程不需要进行抗震复核。

通过以上分析,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规定,本次大坝结构稳定安全复核评价为A级。

(7)总体来看,芦林水库金属结构基本完好,放水涵管斜拉闸门、斜拉杆、护杆环、螺杆启闭机及通气孔等设备,部分结构出现锈蚀现象;但是从现场了解情况来看,金属结构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综上所述,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有关规定,建瓯市芦林水库的金属结构安全评价为B级。

综合大坝工程各专项安全性分析结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规定,确定建瓯市芦林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 专家组(签名): 鉴定组织单位意见:

综上所述,建瓯市芦林水库大坝工程质量评价为基本合格,大坝运行管理评价为较规范,防洪标准复核评价为A级,渗流安全评价评价为A级,结构安全评定为A级,金属结构安全评价为B级。综上芦林水库大坝评定为“二类坝”。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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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鉴定审定部门意见:

同意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意见,芦林水库大坝评为“二类坝”。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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