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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下的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以经济法为视角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第31卷第2期 哈尔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Vo1.31 No.2 Feb.2O1O 2010年2月 [文章编号]1004m5856(2010)O2一OO54一O4 和谐社会下的法律 与社会公共利益 以经济法为视角 郭 洪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江西宜春336000) [摘要]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以社会公众为利益主体,涉及整个社会最根本的法律原则、道德的一 般原则及隐藏于它们之后的与时代相适应的公平正义观念。法律从根本上说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工具,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重要手段。经济法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法律制度 之一,经济法立法必须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重要内容,经济法中的公益诉讼应是社会公共利益 实现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1.29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有关市场经济立法出台较多,涉及 益(即社会公共利益)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 整个社会、整个市场主体和个人利益的大调整、 员的利益总和。”“不理解什么是个体利益,谈 大变化。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公民利益和整个 论共同体的利益便毫无意义。” 美国社会法 市场主体利益的冲突和矛盾也日益显现,这是 学创始人罗斯科・庞德则把利益分为三类:个 建立和谐社会应特别关注探讨的。如何解决这 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个人利益是指 些利益冲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摆正法律 直接包含于个人生活之中,并以这种生活的名 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义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包括人格利 经济法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己 益、家庭关系利益和物质利益。公共利益则是 任,立足于经济法的视角界定社会公共利益,厘 指国家的人格利益与物质利益以及国家作为社 清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是保证社会公 会利益捍卫者的利益。社会利益是指包含在文 共利益在实践中得以充分实现的重要途径。 明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种生活的地位而提出的 各种要求、需要和愿望。 】{H¨这里,庞德所描 一、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 述的公共利益是指国家利益,而此处可解释为 1.含义 本文的社会公共利益。 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解可谓千人千词,不 尽管社会公共利益一词频现于我国有关法 一而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认 律条文中——几乎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有涉及 为,个人利益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主 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条款,但我国学者对此研究 张要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11(啪 并不多,执法部门援引这些条款就更少。我国 英国功利主义学派创始人边沁则否认社会公共 已有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述大致分为两类: 利益是一种独立的利益,他认为:“共同体的利 一是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如学者 [收稿日期]2009一O3—16 [作者简介]郭 洪(1970一),女,壮族,江西新余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 第2期 郭 洪:和谐社会下的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 55 陈运来认为,公共利益是指在法与道德等社会 规范所调整的秩序中形成的带有社会普遍性的 利益,在目前市场经济新时期,随着“国家—— 就成为社会公共利益。但集体利益却不然。药 厂的集体利益相对于社会利益仍然是个体利 益,不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那种整体性,而是局 部利益。 社会”二元化结构的初步形成,社会利益逐渐 从国家利益中分离出来,两者共同构成公共利 益的内容。 二是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 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孙笑侠教授认为,社 会利益是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并 列的一种利益,它是公众对社会文明状态的一 二、和谐社会、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三者的关系 和谐社会特征很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 “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和谐依存。在 种愿望和需要。 笔者认为,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应是以社会 公众为利益主体的,涉及整个社会最根本的法 律原则、道德的一般原则及隐藏于它们之后的 与时代相适应的公平正义观念,体现了社会的 平等、正义和秩序,它包括:(1)公共秩序的和 平与安全;(2)经济秩序的健康、安全及效率 化;(3)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合理保存与利用; (4)社会弱者利益(如市场竞争社会中的消费 者利益、劳动者利益等)的保障;(5)公共道德 的维护;(6)人类文明方向发展的条件(如公共 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等方面。 2.特点 (1)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具有公众性。利 益主体是利益的拥有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 是公共社会,是广大的市民阶层。社会公共利 益既不能与个人、集体相混淆,也不是国家所能 代替的,尽管社会公共利益表现在权利形式上, 其主体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利益阶层或国 家。据此我们可以把它同个人利益、集体利益 与国家利益区分开来。 (2)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公 共利益的内容是多元的,它包含了秩序、正义、 自由等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日本经济法学 家丹宗昭信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就是以自由竞 争为基础的经济秩序本身,如果妨碍这种经济 秩序就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61( 除了秩 序和自由之外,它还涉及隐藏于法律现象背后 的特定时代的公平和正义观念。 (3)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整体利益,而不 是局部利益。比如法律之所以对药品实行有别 于其他产品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并不是因为伪 劣药品对某个人造成危害,也不是因为个人身 体健康比药厂集体利益更重要,而是因为药品 潜伏着对所有的非特定的个人造成危害的可能 性,这种个人利益具有社会的普遍性,因而这也 个体利益的基础上,存在着超越于个体利益之 上诸如环境利益、公平竞争秩序利益、道德公序 等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社会正 义的本质,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和不可缺少的要素,其存在和实现是社会和谐 的基础和保障。 法律从根本上说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工具, 利益调节或再分配是法律的一大职能。法律公 平与否,取决于利益平衡与否,它是社会各种利 益的一个平衡器。因此,法律不能仅考虑国家 一方的利益,也不能仅仅照顾个体一方的利益, 必须处处关注各个社会群体、各个方面的利益, 要在各种社会利益和利益集团之间找到一个很 好的平衡点。法律应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观念, 社会公共利益必须通过法律加以确定,在具体 实现途径上,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机制来实现。 通过法律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最简捷和 最稳妥的途径。 三、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在整个法制系统中具有重要 地位。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土 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公民在行使自由权利时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 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以民商法为核心的私 法制度将民事行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 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来规定;同样,经济法调整 在社会化生产条件下,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经济 关系,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自其出现时 就打上了社会法属性的烙印。 现代社会必须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的社会,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一定程度时, 社会的其他方面也需要得到相应的发展。如果 只是经济高速发展而社会民生发展滞后的话, 最终不仅会导致经济得不到发展,甚至会出现 56 哈尔滨学院学报 社会整体性的后退。这就是所谓的和谐社会的 理论,只有整个社会和谐发展才是真正的可持 续发展,只有一个社会经济和社会协调平衡发 展,这个社会的发展才有后劲也才能持久。因 方利益,如在土地征收、行政垄断等领域,都存 在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滥用。以民商法为核心的 私法制度主要任务在于维护私人利益,尽管将 民事行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民法的一 项基本原则来规定,但在民法理论和实践中,社 会公共利益强调的是私权的公共性,即更加积 极的要求个人为公共利益而牺牲,从而使个人 有为公共利益而适用的义务。在民事法律中, 此,我国的法律制度应从法律层面来反映这种 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能够协调这种经济和 社会协调发展的具有强烈社会法特征的经济法 就是国家对经济和社会进行干预和调整的法律 手段,对于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维护社会的整 个人利益优先于社会公共利益,私法中的社会 体利益、实现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起到非常 重要的作用。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社会 公共利益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主流经 济法研究中,都将市场失灵和国家干预作为经 济法的重要范畴,而在市场失灵和国家干预的 分析范式中,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关键范畴,几 乎将社会公共利益视为经济法的基石。在经济 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不仅涉及经济利益, 还包括非经济利益,这些利益形态主要表现为 有序的经济运行环境、良好的社会公德以及稳 定的社会秩序。 四、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法保护 经济法从产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从社会本 位出发、以社会整体效益的最优为根本价值目 标的重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 化、普遍化、持续化。 1.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重要责任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制中,法律对社会 主体正当利益的维护除了确立个体利益这一基 本形式外,还包括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确认。 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肯定与保护,越来越成为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实践的重要使命。 由于公共利益在其“利益内容”和“受益对 象”上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决定了公共利益 的保护是一个需要国家进行适时、适当干预和 调控方能得到很好保护的问题。我国《宪法》 虽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 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实行征收或 者征用;公民在行使自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 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 由和权利。然而,《宪法》对行政机关如何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并未作出规定,从而使得行政机 关根据自己的判断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 时,以社会公共利益之名义获取部门利益和地 公共利益也是以个人利益为前提的。在以调整 私人利益关系为重心的私法体系中,社会公共 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互补充的范畴,主要 是从对私人利益和私权进行适当限制的角度承 认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性,而社会公共利益是 私权行使的边界。 显然,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是传统的民商 法力所不能及的,作为具有强烈的社会法属性 的经济法正是国家对经济和社会进行干预和调 整的法律手段,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是其重要 的使命和任务。 2.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立法 的重要内容 从我国经济法立法情况看,诸多经济法规 都是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立法目标的。例 如:在市场秩序监管法中,维护公平竞争的微观 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等社会群体的利益都是 经济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经济法出于 对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保护,除了注意到市场 主体的共性和平等性之外,更敏锐地注意到大 企业和小企业对市场秩序不同的影响力,由此 对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协议和 企业合并等行为进行规制而产生反垄断法。在 生产和消费领域,因消费者相对于生产者和经 营者的弱势地位,才有了消费者权利在消法的 确定和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义 务和产品责任的确定。在宏观调控法中,维护 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保证国家财政、金融体 系的良性运行也是经济法追求其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要表现。所以,在经济法的理论建构和具 体制度设计中,社会公共利益都属于基石性范 畴。 3.经济法中的公益诉讼是社会公共利益实 现的最佳途径 公益诉讼是随着法治的进步逐步发展起来 的、从个体权利到群体权利再到公共利益的司 第2期 郭洪:和谐社会下的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 57 法保护诉讼模式,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 些法律法规的可诉性,这样的经济法无疑具有 民个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对违反法律法 重大缺陷,而且也不益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规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提 公益诉讼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本身是诉讼 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与 问题同时也是经济社会问题,把经济社会问题 私益诉讼的根本区别在于原告提起诉讼是否以 诉讼化,使得普通大众都有参与国家公共事务 维护社会利益为目的。公益诉讼是为维护国家 管理的机会和门路,也使得国家公共管理的途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其根本目 径和方法日趋多元化和合理化,直接实现经济 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公平,它不以当事 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 人本身法律权利的存在为限,因而不同于以当 [参 考 文 献]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普通的法律争议, [1]张文显,李步云.法理学论丛:第1卷[M].北京:法 即私益诉讼。它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解决了公共 律出版社,1999. 利益整体性、普遍性带来的主体不确定的问题, [2][英]边沁.时殷弘.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北 突破了传统诉讼法中原告必须是利害关系人的 京:商务印书馆,2000. 限制。 [3][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古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为保护社会公共利 [4]陈运来.罗马法公共利益原则及其对我国民商立法 益的诉讼”。 继罗马法之后,法国1806年民 的启示[A].郭道晖.岳麓法学评论:第2卷[C].长 事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中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为 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 维护公共秩序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现已为 [5]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A].张文显,李步云. 世界各国所重视,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公益诉讼 法理学论丛:第1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制度。从国外经验来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有 [6][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谢次昌.现代经济法入 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社会公共利益。 门[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 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最终要落实到诉讼上 [7]李呖.“从公共利益到公益诉讼”——读(公益诉讼 来。现代经济法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整并不 理念研究》[EB/OL].http://www2.ecelaws.corn/ int/artpage/1 1/art_8901.htm.2007—1 1—24. 主要靠经济命令等行政手段,而是靠法律手段, [8]王宏.和谐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实现[EB/OL].大 通过法律手段来影响相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众El报网络版,2008—03—13. 进而实现调整社会整体利益的目的。既然法律 [9]周楠.罗马法原理(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 手段是经济法调整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经济 1996. 法的可诉性就成为经济法的命脉。如果国家立 法规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却没有赋予这 责任编辑:李新红 Law and Social Public Interest in the HarmoniOils Society ——A Economy Law View GUO Hong (Yichun University,Yichun 336000,China) Abstract:Social public interest refers to a fair just idea which take the social public as the benefit main body,involving the most basic principle of legality,moral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the hideaway after them adapts with the time.Fundamentally the law is the tool of adjusting re— lation,as well as the key stone for a harmonious society.Economy law is one of the institutional measure protecting public interest,realizing social justice and harmony.Since protecting the public interest is the most important target of economy legislation,the public litigation must be the optimal manner realizing the public interest. Key words:harmonious society;public interest;economy law;public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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