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
为规范法律诉讼案件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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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一、总则
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所有诉讼案件均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集中管理,各涉案单位或直属项目部(以下统称涉案单位)发生诉讼案件应统一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管控案件诉讼的全过程;集团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发生诉讼案件也应当统一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批,在法律事务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诉讼活动,不得私自处理.
二、各涉案单位如要提起诉讼,应事先向集团公司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申请书.须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提起诉讼的理由,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2、诉讼所需的各项证据材料原件。包括合同、变更签证、结算资料、付款凭证等,要求各项材料做到清晰、完整、准确、全面。
三、各涉案单位诉讼案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于我方追讨欠款的起诉案件,各涉案单位须首先将申请书及证据材料送交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并作出处理意见。经营管理部同意起诉的,由经营管理部经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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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后,申请人将全部材料提交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对各项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对符合起诉条件、证据确实充分的,由法律事务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影响的案件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存在可能败诉风险的,法律事务部有权退回涉案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2、对于我方被诉的案件,各涉案单位应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当日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如实地汇报案件的全部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
四、法律事务部的责任和权利
1、法律事务部负责案件所需各项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审查,参与庭审,协调处理与各受诉法院的关系,对所有案件做到全程参与,直至案结事了。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各类诉讼案件的资料管理制度,所有案件都须登记备案,对案件诉讼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有文字记录,留存、备份各项法律文书;
2、法律事务部对案件实行诉讼代理人的个人负责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诉讼代理人,案件事实部分中涉及较复杂的问题,应由涉案单位的相关人员作为代理人之一。对诉讼代理人因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失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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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事务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如调解、和解、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不得擅自决定,应当充分向涉案单位领导说明有关情况,并请示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决定,坚持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
法权益;
4、各涉案单位或个人必须全力支持、配合法律事务部的诉讼工作,如因拖延、推诿等行为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由涉案单位承担不利后果,集团公司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法律事务部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发现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中存在不适于法律规定的制度或做法,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馈,提出符合法律的修改意见;对于发现员工因玩忽职守、违规违纪而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五、诉讼回款
通过诉讼收回的各类款项,必须全部上缴集团公司财务部。各涉案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领取,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法律事务部发现某些案件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暂时冻结涉案单位的部分资金。 六、诉讼费用
1、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需的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等由国家有关机关按规定收取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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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费用由涉案单位全额承担;
2、涉案单位需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必要费用;经集团公司领导决定由外聘律师办理的案件,其律师费由涉案单位全额支付;
3、集团公司对各类诉讼案件,在收取上述第1、2项费用的基础上,另行收取必要的办案经费,具体数额由集团公司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酌情确定,由涉案单位预交;
4、集团公司预收的办案经费,采取以个案为单位、独立核算的方法,根据案件的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七、因涉案单位管理不善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导致诉讼案件证据资料不全,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集团公司在收取上述费用的同时,将视情节对涉案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尚未审结的诉讼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申请书(表)
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起诉讼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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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被 告 申请日期 被告住所 及电话 诉讼请求 基本事实 和理由 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经营管理部 意见 法律事务部 意见 主管副总经理 意见 总经理意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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