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文件
乌温煤发 [2012] 第10号
签发人:郝凤怀
关于成立温家塔煤矿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技术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郝风怀 副组长:董 瑞
成 员:高 俊 孙永波 高光君 郁 军 刘建斌 王 伟 张福祥
张 光 张 军 赵俊明 院玉林 白建军 郝 磊
二、技术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专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有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三、技术科负责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温家塔煤矿、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立 抄 送:各办公室、各区队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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