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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送气工安全条例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河南省送气工安全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江门市区送气工管理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江门市燃气主管部门可委托江门市燃气协会负责市区送气工包括用机动车、非机动车送气的所有人员的统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并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第三条送气工录用

1、具有瓶装气经营资质的燃气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确定送气工人数并负责送气工的录用。

2、所录用的送气工资料必须统一报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协会备案。

第四条送气工条件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语言表达能力强能讲流利普通话和广东话年龄在18—50岁以内。

3、熟悉江门市区交通路网。

4、用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小四轮等货车送气的应具有合法、

有效证件配套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5、通过液化石油气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江门市区送气工作证》。

第五条送气工职责负责安全收送气瓶收缴气款反馈用户用气情况和意见。

第六条送气工日常管理

1、送气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送气工必须参加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知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与服务质量。

3、送气工必须配合燃气企业的每日巡查协助企业做好记录并如实向主管部门汇报。

4、送气工必须在所属公司的气站或供应站中转站统一待命按电脑出单执行配送任务。用机动车运载的不得超过额定重量。

5、送气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经燃气协会确认备案的送气工作服、佩带《江门市区送气工作证》衣着整洁、言行得体。

6、送气工只能配送本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公用瓶并交回本企业气站充装如因用户原因收到其他企业气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以便及时交换。

7、送气工向客户收取气款时必须严格执行燃气企业向社会公布的统一气价不允许有任何价格欺骗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用户索取额外费用包括客户给予的利是、小费。

8、送气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用户私自派发传单、名片或个人的送气电话号码。

9、送气工有义务向用户宣传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常识并提供接驳、检查、试漏、咨询等服务以确保用户安全用气。对客户在价格、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应立即向公司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10、送气工不得私自设立收瓶点不得与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个体户勾结不得瓶对瓶过气不得套用串换企业钢瓶不得把本公司自有气瓶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体户充气从中获取非法利润。

11、送气工必须按与用户预约时间按时送达并按要求把气瓶存放于所属公司气站或供应站中转站收送瓶途中不得在非本公司场所逗留特别是无证黑点。收送瓶途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12、送气工正常离职时必须及时将工作服、工作证交回所属燃气企业原所属企业应出具辞退证明并报燃气协会注销其证件。送气工在未办理与原公司脱离关系手续前其它燃气企业不得招收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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