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商会关于收取2015年会费的函
尊敬的 :
您好!
2014年会费收缴工作基本已经结束,2015年会费收缴工作也已进行大半。大部分会员按照我会章程的要求按时缴纳了会费,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商会应“自主、自治、自养”的精神,会员会费是促进商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每位会员应尽之义务。为了保障商会办公正常运转和工作顺利进行,请未交会费的会员及时缴纳会费。如仍未缴纳,商会将于2015年12月31日通报全体会员,希望各位会员给予理解与重视。
如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可以提出缓缴、减缴、免缴的申请。申请请于2015年9月31日前传真或直接快递到商会秘书处。
感谢您对秘书处工作的的理解和支持!(如采取转账的方式,请务必注明会员名字或企业名称)
最后,商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预祝您中秋愉快!
会址:XXXXXXXXX
帐户名称: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商会
201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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