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景府办字[2011]165号 【发布部门】景德镇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5 【实施日期】2011.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1]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10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第十四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分解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的办理工作。为落实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疏理、分解,将报告中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为4部分129项,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的有65项,城市建设有23项,社会管理有22项,法制政府建设有19项。现将《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予抓好落实。 1 / 2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严格对照责任分工,把《政府工
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当作一项中心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履行职责,加倍努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及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工作报告》是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拿出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安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五年计划)、基本原则、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的时间节点,并于11月底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跟踪督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运用通报机制、调度机制、现场办公机制和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媒体手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以确保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责任 序号 一 工作任务和要求 部门 领导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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