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桂XX路桥(项)授字第2015-011号
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扶贫办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广西XX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X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龙XX(身份证号码:45272419XX05341X 在
罗城仫佬族资溪县扶贫办公路工程 项目中,以本公司的名义全面负责本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
承包人:广西XX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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