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茵瀚退换货规定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保证公司资金流失,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如已销产品有质量问题,经与客户沟通,可作出两种退换方法:
a、将产品直接退回,公司收到产品后,有工厂负责人确认,有总经理批准,方可换货发走; b、客户不方便发回问题货物时,可以先付本产品款项作为押金,先发新货,等客户退回问题产品,先前款项可以退回或发成同价值的其它产品!
2、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惩。
3、因质量问题退换的产品,车间负责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出产品质量的检测,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然后进行合理的修复,如能达到销售标准的,直接告库管包装入库。如无法修复的告知总经理作出决定,然后处置。
产品退货申请表
退货 单位 信息 退货单位 联系人 退货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退货 产品 信息
济南茵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退货 原因 授权填写人: 处理 意见 部门领导审核: 销售副总或总工师: 批准日期: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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