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石子购销合同 石子购销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以下简称乙
1、 石子 (立方、吨)单价: /吨; 2、 此价格随市场价格调整。
合同金额以甲方收货磅单中实际收 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 已含运输费、装卸费等。
二、 质量要求:
1、 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 破
碎、筛分制成;
2、 规格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3、 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 于%; 4、 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 含量
三、 供货方式:
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小 时内
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 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乙方负 责组
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 物交付地点为甲方现场。
四、 结算方式:
1、 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 时
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 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五、 验收方式:
1、 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 准,
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 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 将
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 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 行抽
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 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 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 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 合同变更解除:
1、 因工程原因造成乙方需要变更 所
购物品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 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 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 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 责
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 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 的,
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 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 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 方全部承担。
2、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 时
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 产使用,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 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 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 退货
部分货款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 民
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 人,
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 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 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 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 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 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合同,并根据 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 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 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 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
字)
年 月曰年 月曰 篇二:石子供货合同 石子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 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 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 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执行。
•、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 率应小于
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
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 18%
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 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 法
1、 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 峰期
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 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 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 法按
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 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 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 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 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 ,过 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 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
换算,换算 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 。) 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 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 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 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 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 搅
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 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 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
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 将石子骨料运至
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 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 费用)。
1、 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石子规格,市场暂定价格45元/ 每吨,再加上甲方给乙方5元/每吨的利 润价格。
2、 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 期
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 上涨或下调土 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 议。
3、 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 骨
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 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 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 据。
4、 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 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 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 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 理办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 骨
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 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 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
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 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 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 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 规
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 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 骨料
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 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
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 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 解除
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甲方保
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 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 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 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 ,
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 现
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 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 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 在取得
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 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 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 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 生
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 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 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 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 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 效。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曰
篇三:石子购销合同 购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通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
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一 致,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 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
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 质量标准。
三、 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 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
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 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 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 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 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六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
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 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
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
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
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
5000-20000 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 , 否
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 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 充
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八、 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 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 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 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乙方: 委托人:开户行:账
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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