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项目类别 事项依据 申请方式 办理对象及范围 内容 所有权初始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物权法》等 单方申请 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站质量等级核定通知单及消防验收(备案)文书)(中心城区2004年2月23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的项目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各区(市)县以实际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时间为准); 7、经审核归档的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8、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证明; 9、维修资金缴存证明(除不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外的,应提交);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除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应提交); 11、联建协议(联建项目应提交); 12、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是否移交的证明文件(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项目应提交); 13、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政策性住房的 批复(政策性住房应提交); 14、消防验收(备案)文书(高层建筑应提交); 15、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涉外项目应提交)。 1、申请人应出具白蚁防治实施证明。 2、五城区(含高新区)个人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另行规定。 1、房屋有抵押的,可由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函或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房屋有查封的,需解除查封后方可办理。 2、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登簿、发证后,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提交要件(必备要件) 提交要件(其他要件) 备注 温馨提示 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双方全部申请人持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共同前来撤销。 3、如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要件及窗口调整,按调整后的情形执行。 房产分中心流程: 1、受理排号:持应提交资料到总咨询台排号→受理:受理窗口(70-73号)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单》→缴费排号:《受理单》指定的时间到总咨询台排号→缴费:缴费窗口(91-8号)交费→领证排号:返回总咨询台排号→领证:发证窗口(29-34号)领证。 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返回退补件窗口(1-2号)补正资料或撤件。 房产分中心城南流程: 1、 受理排号:持应提交资料到业务咨询排号处排号 →受理:受理窗口(16-28号)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单或告知单 →缴费领证:按受理单或告知单上通知的时间和程序缴费、领证。 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返回16号窗口补正资料或撤件。 受理后7个工作日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维修资金等由相关部门核收) 房产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房产分中心城南站: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12345 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028)86279796 房产分中心: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 房产分中心城南站: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http://www.cdfgj.gov.cn http://www.cdfgj.gov.cn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费用情况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办公地点 网上咨询 办理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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